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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考慮各地社平工資差異 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箭在弦上

來源:第一財經 時間:2021-12-30 09:30:02

年末,隨著地方社保信息系統陸續接入全國統籌信息系統,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做好了啟動前的重要準備。

地方系統相繼接入中央

28日,江西社會保險新信息系統正式上線。這是全國首個接入全國統籌信息系統省份,山西省社保部門也發布公告,將在31日前結束企業養老保險數據向全國統籌系統的工作,與2022年1月1日起將使用企業養老保險全國統籌信息系統經辦業務。

“加快建成全國統一的信息系統”是16日召開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實施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所確定的五項重點任務之一。其他四項是統一養老保險政策做到“全國一盤棋”、加強全國統籌調劑資金管理、建立中央和地方養老保險支出責任分擔機制以及加強組織領導。

這五項任務中,實現“全國一盤棋”與中央和地方支出責任分擔機制是養老保險全國統籌是難中之難。從過去三年的省級統籌中積累的經驗來看,統一養老保險政策尤其是費率和繳費基數,中央和地方如何分擔缺口等問題都需要在全國統籌改革方案中進一步加以明確和細化。

《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全國統籌制度的目標,在全國范圍內統一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待遇調整等政策,統一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建立全國統一的信息系統和經辦服務管理體系。

清華大學就業與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楊燕綏對第一財經稱,由于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常年以來的地區分割,導致越發達地區費基越小,費率越低,覆蓋率還廣,待遇也好,但是欠發達的地區費基、費率都很高,參保人少待遇也小,全國統籌必須要解決地區之間的這種差距,實行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政策。

在省級統籌過程中,統一費率是一個難點,在2020年,按照國家要求高于16%的省市已經全部降到了16%,但之前低于16%的地區則難以一步到位提高到16%。

《廣東省規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制度實施意見》提出分步走的目標,2020年前單位繳費比例低于14%的市,從2021年1月起調整為14%;2021年底前將全省單位繳費比例調整為16%。

2021年4月和5月,人社部、財政部先后兩次向廈門市發函,指出廈門市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不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廈門市隨后制定了繳費費率過渡規定:自2021 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單位繳費費率按14%執行;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全省統一規定的16%執行。

省級統籌實現費率統一為全國統籌減少了障礙。目前,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繳費基數核定辦法等政策全國已基本實現統一,降低了企業和參保人員的繳費成本,促進了制度公和市場公

或考慮各地社工資差異

目前全國統籌所面臨的一個重要問題,是繳費和待遇發放的重要參數“社會均工資”如何確定。華中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孫永勇對第一財經稱,全國統籌是對繳費有影響的,全國統籌要統一費率和費基,一些地方的費率會有變化,費基也會變化,所以繳費也必然會有所改變。全國統籌要統一待遇計發辦法,也會對人們所領取的養老金待遇產生影響。

第一財經采訪的專家們大多認為,全國統籌之后還是應該各省采用各省的社會均工資,養老金要考慮不同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但是將社會均工資在地區之間轉移接續進行合理設計。

在央地關系上,《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提出,建立中央與省級政府責任分擔機制,適當加強中央事權。健全基金管理風險防控體系,建立中央對省級政府考核獎懲機制。

楊燕綏認為,中央統收統支和確保發放,不等于所有缺口都由中央財政承擔,中央財政支持會保持穩定和連續。全國統籌方案會制定各級財政缺口分擔的機制。

從地方省級統籌的文件來看,湖北省明確提出省級統收統支前當地企業養老保險基金累計結余為負數的,由市縣自行消化,不得將統籌前的缺口和債務帶到省級統籌制度中。各地完成預算后的缺口,在全省養老保險基金仍有累計結余的情況下,對當年基金收支出現缺口的市縣,根據當年度缺口數額,由全省養老保險基金和各市縣分擔。

廣東省則對缺口進行了分類,在全省企業養老保險基金有當期結余的情況下,對各市出現的當期基金收支缺口,由統收的基金予以解決。若收支缺口市完成省下達的擴面征繳任務,收支缺口全部由省的累計結余基金承擔;若收支缺口市未完成省下達的擴面征繳任務,則收支缺口由省、市按照一定比例分擔。

江蘇省還制定了鼓勵超額完成收入計劃,對各地超額完成當年基金收入計劃部分,可用以沖減下一年度一般缺口地方政府分擔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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