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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排水污染物 海翔藥業子公司振港染料被罰100萬

來源:北京商報 時間:2020-08-21 11:52:15

8月20日,海翔藥業發布公告稱,子公司臺州市振港染料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振港染料”)日前收到臺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振港染料因采取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被罰100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臺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在對振港染料進行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振港染料存在通過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

《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振港染料采取逃避監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臺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條相關規定,結合臺州市環境行政處罰電子平臺量罰標準,對振港染料罰款100萬元。

海翔藥業稱,公司已按照臺州市生態環境局椒江分局的相關決定,停止振港染料生產并成立專項工作小組負責整改工作。根據目前相關安排,振港染料計劃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相關整改并恢復生產。公司將加大環保投入,對振港染料環保設施、部分車間、公共系統等進行全面改造升級。整改期間,公司將組織人員對振港染料環保負責人、污水處理專職人員進行培訓,強化員工的環保意識,完善管理制度。(記者 郭秀娟 姚倩)